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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3-09-17 09:16:14 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截至2023年9月14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70,862股,占公司总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9月14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70,862股,占公司总股本511,606,053股的比例为1.0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0元/股,最低价为8.9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11,78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5日、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9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70,862股,占公司总股本511,606,053股的比例为1.0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0元/股,最低价为8.9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11,78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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