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与基层党政机关打交道的朋友应该会听过“股长”或“股级干部”的称呼,那么,什么是股长?股长属于什么职务?股长一职该如何任免?
先介绍一下股长的概念。
所谓的股长,一般只存在于基层机关之中,指县直机关、乡镇街道的中层负责人。
例如,县税务局下辖征收服务股、纳税服务股等内设机构,乡镇街道下辖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县市场监管局下辖若干个市场监管所,这些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就是股长(股级干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我国领导职务的起步层次是副科级。
也就是说,副科级以上才有资格称呼为领导干部,股长虽然担任一定的职务,但并不属于公务员领导,仍然只是一名普通干部。
之所以专门设置股长这一层级的职务,是因为我国的各级党政机关一般采用三级管理模式,将在职的公务员分为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普通干部三个层级。
县直机关、乡镇街道本身是正科级机构,领导是科级干部;中层机构要低于科级,又要和普通干部有所区别,就创造出了一个“股级”的概念。
在基层,股级职务都是由编办进行核定的,职务名称、职务数量会在“三定方案”中进行明确,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
再介绍一下股长的管理权限。
由于股长达不到副科级干部的标准,不属于县管干部,仍旧由所在的机关单位自行管理。
例如,市场监管所的所长由县市场监管局自行管理,街道的党建办公室主任由街道自行管理。
只有晋升为副科级干部之后,人事管理权限才会上移到县委,交由县委组织部日常管理。
然后介绍一下股长的任命程序。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股长一职自然是由所在机关的党组(党委)进行任免、调整,例如市场监管所的所长就由县市场监管局党委进行任命。
股长虽然不属于领导干部,但是任免程序也会参照领导干部的步骤进行,一般也有“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发文任命”这一系列流程。
当然,股长的任免没有那么正规,不是大批量轮换干部的情况下,“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这三个步骤会进行适当的简化。
不过,股长作为基层副科级干部的摇篮,任命时会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同时,作为行使公权力的中层干部,也会抄送县纪委监委进行备案。
最后介绍一下股长的优势。
在基层,股长一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相比普通干部会有一定的优势:
第一,股长是一个机构的负责人,对所在股室(科室、所)的工作负总责,掌握一定的决策权、拍板权、话语权;
第二,股室中会有若干名正式干部听从股长的指挥,股长对普通干部的评优等事项拥有很大的建议权;
第三,股长作为中层干部,要列席参加局务会等重要会议,经常与局领导接触,有时候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
第四,在基层,副科级干部一般从股长(正股级干部)中进行选拔,很少直接从普通干部中直接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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