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新能企管 ")联合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浙晶光伏 ")50% 合伙份额及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浙晶能源 ")0.01% 股权(以下合称 " 标的产权 "),标的产权转让总价为 298,382,773.17 元,其中公司持有浙晶光伏 4.875% 有限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为 28,955,781.70 元,新能企管持有浙晶光伏 0.125% 普通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为 1,303,561.64 元,新能企管持有浙晶能源 0.01% 股权转让价格为 64,932.03 元。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晶科电力 ")和芜湖市晶晃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芜湖晶晃 ")组成联合体竞得该项目,后续交易各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签订《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 财产份额及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0.01% 股权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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