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闲鱼上买演唱会门票 拿着票却不让进 据樊女士说,4月2日她在闲鱼APP上拍下了一张5月14日韩国女团BLACKPINK新加坡演唱会电子门票,价值1200元,实际支付1194.02元和5980闲鱼币。 5月6日,卖家发货。据闲鱼APP规定,卖家发货10天后,如果交易双方都不操作,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把钱转给卖家。 “选择5月6日发货是为双方考虑,如果票没问题,卖家就能尽快收到钱款,如果有问题,我也能及时拒绝收货,这样大家都放心。”樊女士说。 但在5月14日演唱会当晚,樊女士的女儿入场时出示闲鱼购买的电子门票,却被告知票有问题不让进。无奈之下,只好重新花高价买了位置很偏的看台票才进场。 樊女士认为,门票无法使用,票钱应被退回。“我认为,这张票到我这已是二次转手了,卖家自称是3月3日从别人处购买,5月6日才给我发货。这中间的环节都可能发生问题。”
平台将钱转给卖家 申诉也不管用 樊女士称在演唱会当晚就在闲鱼APP申请退款。由于只装了国外的手机卡,樊女士想着回国慢慢处理,便告知闲鱼客服“先不要给卖家打款”。 樊女士说,“我5月21日左右回国,闲鱼客服早上10点给我打电话,说明情况后,客服只回复‘知道了’并未说如何处理。当日13时左右,我又接到客服电话说已经把钱转给卖家了。我问 为什么没把事情核实清楚就急于打钱?客服说提交的材料不够,让我申诉。” 当天,樊女士就发起申诉,并根据工作人员要求不断补充证据。 “我一开始也不知道平台需要什么,发起退款申请的时候可能证据提供得没有卖家充足,平台执行了‘强制收货’,钱就打给卖家了。申诉时客服让我提供录屏和其他材料,我才知道需要这些。但卖方拒绝沟通,称‘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樊女士说。 卖家称“我没必要骗人” ,买家也可能不慎泄露票号 卖家石女士对华商报记者说:“我刚上大学,没必要骗人。原本想去看BLACKPINK新加坡演唱会,就用自己攒的钱在闲鱼上买了张票,结果父母不同意,只能把票转手。” “目前,我仍然和我的卖方互相能看到朋友圈,我确定她和我一样是学生,不是‘黄牛’。我的买方提出质疑后,我们在闲鱼上进行了一次协商,我把我和卖方的购票记录、聊天记录等所有能提供的信息全都提供了,但买家的证据不足。”石女士说。 石女士称不可能是假票,“买家的女儿曾说被拦下是因为工作人员说票已经刷过了,那可能是她们在6日至14日这几天把票泄露了,而且她们也拿不出来没有泄露票的证据。” 那么石女士是如何证明自己未泄露门票的呢?她说,“我和我的卖家在闲鱼上的交易记录都能查到,我的卖家总共买了三张票,一张卖给我,一张卖给其他人,那个人成功进场了。我收到票后从来没有打开过,因为原本自己要去看也怕泄露,知道去不成之后就立马挂闲鱼。我是个学生,如果真的是骗子,我就不会接记者电话,也不跟她(买家)多次协商了。” 平台称“需官方说明未进入才能退款” 买家质疑平台管理漏洞 15日,华商报记者致电闲鱼客服电话,询问上述问题的后续处理。 客服工作人员说:“目前,樊女士的三次申诉机会已用完。现在只能自行联系卖家或在闲鱼APP上举报。” 那么平台通常是如何判定能否退款呢?该客服工作人员说,“这需要官方出具‘确实未进入’的证明。演唱会门票是虚拟的,发给买方后平台也无法追踪。若无官方证明,平台也无法确认实际是否进入。” 樊女士对此提出质疑,“平台让我举证无法凭票进场,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八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在录屏中,卖家已承认‘我知道票是无法使用的’,但平台尚未核实到这一步就已打款,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据樊女士称,目前,她已起诉平台,杭州法院也已经受理,正在等待开庭。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实习生 周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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