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为什么是“二次报销”?医保这项“附加险”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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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为什么是“二次报销”?报销标准是多少?报销是否有上限?近日有参保群众向本报咨询有关大病保险的问题,为此,记者采访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整理。 大病保险,全称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也就是很多人说的医保的“二次报销”。可以说,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附加险”,是为了避免广大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陷入经济困难的国家惠民政策,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补充。 大病保险报销是否有上限?对于这个问题,工作人员介绍,西安市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报销不设封顶线。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超过1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报销60%,超过10万元(不含)以上报销80%。另外,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员有倾斜政策,西安市大病保险针对贫困人员,报销起付线为5000元,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员提高5%。那么大病保险需要额外缴费吗?记者了解到,参保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包含大病保险费用,参保人无需额外单独缴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医疗保障费用可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来源:西安日报 编辑:杨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