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术语,广义的西洋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至今、并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音乐,或者指植根于西方传统礼拜式音乐和世俗音乐,其范围涵盖了约公元9世纪至今的全部时期。主要因其复杂多样的创作技术和所能承载的厚重内涵而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
中世纪时期(MEDIeval PERIOD)(1450年前)。这个时期以教堂音乐为主, 大多是单声部音乐,如格里高利素歌等,由于时间的久远, 人们已经无法知道具体的作曲家的姓名。
文艺复兴时期(RENAISSANCE PERIOD)(1450-1600年)。这个时期是人类艺术的再生,音乐的理论及实践得到极大的发展,以圣经故事为主,创作了大量的教堂音乐,弥撒曲、安魂曲等。
巴洛克时期(BAROQUE PERIOD)(1600-1750年)。这一时期音乐有了长足的发展,产生了一批伟大的音乐家,如J.S.BACH,G.F.HANDEL,A.VIVALDI等。
古典主义时期(CLASSICAL PERIOD)(1750-1820年)。这一时期作曲家按曲 式与结构方面的某些基本传统概念作为表达乐思的自然构架,F.J.HAYDN。W.A. MOZART,L.BEETHOVEN是这一时期的杰出代表。
浪漫主义时期(ROMANTIC PERIOD)(1820-1910年)。最广义地讲,从古典主义时期到浪漫主义时期的转变,可以说是从共性到个性的重点的转移。这一时期的风格与技术的变化可以清晰地在三方面看出:一是和声,变化音迅速发展;二是乐队;三是乐器演奏技巧。另外的一些变化如旋律风格的变化(小型曲式更为抒情, 大型曲式更为华丽);节奏风格的变化(节奏更为夸张);以及曲式上的变化(更 多地追求织体的前后连贯,主题更加“有机”地发展和演化)。可以说这是音乐史上百花齐放的时期,这一时期造就了无数的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