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西安市农民赵某帮忙给弟弟挖院内柿子树根时,发现树根旁边的土质很松软,判断可能是一座有年头的古墓,这一挖可不要紧,关键挖出来了8件青铜器,于是赵氏兄弟试图联系人卖掉,价格谈到了100多万元,但因为他们心理价位是150万、160万元,最终没有谈拢,随后被人举报,最终赵氏兄弟被判15年。(节摘自:文摘报)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胜枚举,那么问题来了,自家地里挖出来的文物怎么还会判刑?
在我们国家《文物保护法中》就有提到,凡是在我国境内地下水里、地里、领海内挖出来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而赵氏兄弟即使是从自家地里挖出来的也是属于国家文物,不得进行买卖,而最好的选择是上交国家,500块的奖励与锦旗是最好的归宿。
国家奖励为什么只有500块与锦旗?
很多网友都很质疑国家对文物上缴人员的奖励制度,认为太少,其实国家这样做的理由很清晰,目的也是为了让法律来约束买卖文物,如果奖励金额设置得过高,就会滋生很多人去盗掘坟墓来领取高额的奖金,虽然500块与锦旗数额上不算太大,但其身后有着严格的法律来约束,通常盗掘坟墓买卖文物,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大文物买卖案件就像赵氏兄弟一样结果。
马未都能买能卖,为什么赵氏兄弟不能买卖?
马未都大家都很熟悉,是收藏界的大咖,观复博物馆也是其创立的,那么他收藏的这些藏品为什么不会被查呢?
首先,马未都的所有藏品都称之为古董,或者古玩,并非文物,而古董字面意思就是很古老的物件而已,因为有了年代变得稀罕,才会有了古玩一说,所以古董跟文物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所以它能买卖。
在马未都的收藏品种,我们会看到一个特点,里面没有一件出土的“古董”,多见于民间有年代的桌椅,出现在明朝后民间的瓶瓶罐罐,或者有来历证明的古董,因为只要是出土的都是文物,属于国家的,例如青铜器,几乎没有祖传的,一旦出现必定是盗墓所得,四羊方尊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国家级宝物,因为稀有,所以,不管你是从哪里挖的,你挖出了五六七八羊方尊,必须上交,不允许买卖的。
如果一个有来历证明的古董,那才是可以买卖的,也是可以买到的,马未都的观复博物馆,里面好多藏品都是买回来的,但仅限一些有来历的物件,看不到任何一个带有出土性质的文物。
所以,大家不要把古董文玩和文物混淆,古董属于民间收藏品的统称,而文物属于国家,属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必须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